栏目:八卦爆料 ┊ 发布时间:2015-05-07 15:39 ┊ 来源:www.youqu8.net
声明澄清内容如下:(1)杨洋于今年4月28日向荣信达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的经纪合同。
(2)杨洋此后参演影视剧均以其个人身份签约出演,与任何主体无关。
(3)4月底,杨洋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确认合同解除事宜,裁决亦应于近期做出。
随后,李少红的律师则表示:“4月份只是发函,但实际经纪约至今尚未解除。经纪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,不是你一个人算。就算申请仲裁,在裁决没有出来之前,杨洋还是属于李少红公司艺人。这是法律常识,大家都能理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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