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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京徐老太,生活小事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!(2)

    栏目:门事件 ┊ 发布时间:2017-02-12 08:34 ┊ 来源:www.youqu8.net

         2008年4月10日某报头版发表了题为《彭宇案喧嚣未尽唯有真相不可调解》的消息,文章说:“最终经过二审,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。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,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。”事发一年多之后,喧嚣一时的彭宇案以“和解”告终。“南京徐老太事件”判决后,一篇题为《老翁摔倒在地,无人敢扶》的帖子在各大网站疯传,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,短短四天时间,跟帖者超过两万。有网友表示,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,不敢扶。也有网友表示,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。一件本该平常不过的生活小事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......
     
        此案经历三次庭审,原被告均提交了关于本案的证据。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原则,作为原告的徐寿兰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承担完全举证责任,而被告彭宇无需自证清白。但纵观本案,原告方并没有强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自己被彭宇撞伤。 与刑事诉讼的严格证据标准不同,民事诉讼采取的是优势证据原则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认为,本案仍有可供查明事实的证据,法院对事实认定之所以引起争议,与法官未能充分运用证人证言这一证据方法有关。整个证据体系中,徐寿兰已经占据了证据上的优势,法官完全可以作出对彭宇不利的判决,没有必要通过推理进一步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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